您的位置: 首页 >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男子诈骗旅行社约82万元 旅游3个多月

2008年08月07日 09:53 文章来源:文汇报

  一男子骗取某旅行社垫资82万余元,在东南亚、国内旅游3个多月。这出骗局的主角虞亮日前被静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2005年10月的一天下午,本市某旅行社业务员菲菲接到虞亮打来的电话,虞声称自己要组织一个20多人的模特团到泰国普吉岛拍广告外景,需要安排6天行程。菲菲很快向虞亮报出了价格,不久就收到虞亮交给她的3本护照。
  
  然而,虞亮并没有直奔泰国,而是让菲菲安排他和一个叫小罗的男子去深圳旅游。在虞亮和小罗国内旅游期间,菲菲收到虞亮传真来的银行汇款凭证,金额为3万美元。同年11月,虞亮通知菲菲办理他和小罗去泰国的旅行手续,同时允诺会将钱打到旅行社的账户内。而同时,虞亮频频在汇款凭证和支票上做手脚。直到2006年1月,虞亮的汇款也没有划到旅行社的账户,旅行社凭虞亮个人支票去银行提现时则遭到退票。此时旅行社为虞亮等人已经垫付了约82万元人民币。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监察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信息产业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食品药品监管局
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法制办
国研室 新闻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供销总社
烟草局 外汇局
中宣部 高法院
高检院 武警总部
 

药店私刻公章诈骗..  

西安金园公司集资..  

东胜区公安局破获..  

轻信街头野广告遭..  

银行账号诈骗短信..  

马鞍山:彩票让百..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电话:8610-87519013   传真:8610-8751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