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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银行职员伪造存单诈骗400万被判无期

2008年08月07日 09:56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一信用社职工,收取储户存款不入账,伪造银行存单诈骗400.9万元。今天,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戎小萱无期徒刑。

  现年41岁的被告人戎小萱,原系阜阳市颍州区一农村信用社储蓄所职工。1996年至1997年,其担任该储蓄所负责人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将收储存款私自借予他人使用,因无法收回,为掩盖其违法行为,开始想到诈骗储户钱款填补窟窿。

  2003年3月至2007年5月期间,戎小萱先后37次收取13名被害人存款计400.9万元占为己有,并将伪造存单交给储户。为增加欺骗性,戎小萱利用与储户“老关系”、老熟人的便利,以免缴利息税做虚假宣传,或以上门服务、方便老年储户为幌子,用作废存单加盖单位公章,或以假存单、假公章开具假凭证交给储户。

  为防止事情败露,对于存单到期储户,戎小萱使用劝说转存方式继续实施蒙骗,甚至还将转存的假凭证送到储户家中。在被骗群众中,最少的损失为5万元,最多的达数十万元。

  2005年10月和2006年1月,戎小萱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编造储户姓名或借用储户身份证手段,将小额存款内容打印到废纸上,抽换出两张正式存单带回家中,以备伪造贷款抵押凭证使用。后其丈夫钱某(另案处理)在收取李某(另案处理)5万元好处费后,将该两张空白存单填写虚假内容,骗取他人19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戎小萱伪造存单诈骗400.9万元,据为己有,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作者:石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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