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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侦破一新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8年08月05日 08:41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8月4日专电(记者梁书斌)近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警方侦破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此案中,犯罪行为由以往利用废旧收购凭证进行直接的、单一的虚开,变成了想开什么就开什么的“万能虚开”,此新型犯罪方式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绥芬河警方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7年4月20日,绥芬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绥芬河市国家税务局移交的绥芬河市盛鑫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经过侦查,绥芬河警方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杨林宝、金春凤、何贤福、李汉羽、潘国金等人抓获,几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06年11月,杨林宝使用假的“常苗”身份证件,伙同潘国金收购了绥芬河市盛鑫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二人购买公司的目的就是以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式获取钱财。2007年1月至4月,杨林宝、潘国金以每张2000元到25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到河南、河北、山东等地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0余张。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们又购买了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在公司下账,防止税务部门发现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杨林宝分别以每张4500元、46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虚开到河北、四川等地。

  专案组调查统计,此案涉及到全国7省市的十余个市县地区。杨林宝、何贤福、潘国金等人共计出售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9张,虚开出销项发票金额1520多万元,税金200多万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90多万元,税金近210万元。价税合计金额3520多万元。

  “万能虚开”——新型犯罪手段

  据绥芬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董志民介绍,犯罪嫌疑人以每张2000元到25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到河南、河北、山东、安徽等地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发票的单位均为以棉花为主要原料的棉麻公司或棉纺公司,发票所开具的商品名称均为皮棉。犯罪嫌疑人用真票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抵扣后就将其销毁。有专门从事制假、贩假的犯罪分子为其提供假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上除商品名称和销货单位名称改动外,其他信息和真票完全相同),而且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一样能够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的认证。犯罪嫌疑人将假票交给财务人员入账核算。

  据专案组民警李晓峰介绍,此案犯罪手段新颖之处在于,犯罪行为由以往利用废旧收购凭证进行直接的、单一的虚开演化为经过中间的一道洗票环节,变成了想开什么就开什么的“万能虚开”。犯罪嫌疑人购买假票时都是“以销定产”,下家需要什么发票,在做假票时就把商品名称改成什么。用假发票入账的库存商品就堂而皇之地由皮棉变成了其他商品。可以说,如果绥芬河这一洗票环节不出问题,上一道开票环节和下一道受票环节就很难出问题。这一点也是犯罪嫌疑人事先就研究好的。

  堵塞漏洞必须完善制度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很强,每人至少有三部手机,用专门的电话卡联系特定的人,并且常常在外地遥控指挥公司运作,稍有风吹草动就溜之大吉。

  绥芬河警方认为,盛鑫达经贸有限公司之所以能购买到虚开出的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和农副产品收购抵扣凭证管理不善有关。只要有足够的收购凭证,可以说想开多少就开多少。为此,警方建议,相关部门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贸公司,应当限定其开票金额,加强审查和严格审批。对货物流和资金流加强监管,完善凭证取得制度,禁止大额的现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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