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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户主骗买房人20多万 涉嫌合同诈骗被起诉

2008年07月11日 08:52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本报讯 45岁的老混混李高租了一间房子后,自称是房主,制作了一本假房产证将房子卖出。不久,又以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源能迁户口为诱饵,骗得洗头房女老板6万元。近日,李高涉嫌合同诈骗等罪名,被移送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7年6月,李高通过中介在南京江东中路租了一小套房。过了两个月,李高碰到朋友大虎谈到自己的住处时,吹嘘自己住在江东中路,是自己的房子。9月,大虎告诉李高想买江东中路他们小区的房子,李高回来对女朋友说起此事,女朋友了解到他们租的房子市值有30万,便怂恿李高把承租的房子卖掉,由她去做本假产权证。很快,女朋友拿回一本假产权证,李高一看里面的房型图画得一塌糊涂,而且把他房主的姓名都搞错了,就想只能冒险试试了。

  谁知大虎上门看了房子后很满意,而对于粗制滥造的房产证却没有细致核对,让李高悬着的心终于落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高分三次从大虎手中骗得23.3万元。李高“卖”了房子后不敢再住进去,于是开宾馆、下馆子潇洒起来,很快又囊中羞涩。在和大虎交易的过程中,李高又认识了洗头房女老板阿香,阿香在饭桌上谈到了她想在南京买房落户,把在外地的儿子接过来,李高接过话茬说:“巧了,我就是搞房产开发的,以后帮你搞一套便宜的房子就是了。”两人相互留下电话号码,由此熟识起来,但没有再提及房子的事。

  2008年2月22日中午,李高在汉中门大街一宾馆开了房间后,约阿香前去见面。李高问她还想不想买房子,阿香回答想买但买不起,自己只有6万元。李高装模作样地打了几个电话,然后一脸真诚地告诉她,一般首付款都要20万,但可以让她只首付10万元,至于还缺的4万元他可以借给她。阿香听了很是感动,觉得在南京买房子终于有希望了。第二天一大早,李高打电话告诉阿香说,鼓楼的房子都没有了,只有奥体那边有两套,一套50多平方米,另一套70多平方米,建议她买70多平方米的可以迁户口。阿香信以为真将6万元家当全部交给了“恩人”李高,换回了一份“买卖契约”。到了3月份,阿香听一个朋友说买房子被李高骗了20多万,这才发觉李高给她的只是份装修合同,跟房屋买卖契约根本靠不上边,她赶紧到派出所报了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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