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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45万元买到被法院查封房 卖主涉嫌诈骗被逮捕

2008年07月10日 08:50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南宁市一对夫妇遭此郁闷事真是欲哭无泪

  昨日,卖主涉嫌诈骗罪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李芝渺)  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是很多人的梦想。不过,南宁市一对夫妇花45万元购买一套二手房时却落入了陷阱。这套房子早就被法院查封了!欲哭无泪的他们遂去公安机关控告卖主涉嫌诈骗。昨天,该卖主涉嫌诈骗罪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看中一套二手房

  在南宁市某公司工作的小芳(化名)和丈夫都是从外地来邕工作的,做梦都想在南宁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不过,由于近年来南宁市房价涨得厉害,好一点的地段房价都太贵了,于是小芳夫妇把目光盯上了二手房。

  去年5月29日上午,小芳打电话到园湖路某房屋中介公司,询问是否有在民族大道某小区的二手房要转让。接电话的一个女职员答复说,该小区有几套房子要转让。接着,女职员把那几套转让房子的地点、结构及房价报给小芳。

  经过一番比较后,小芳夫妇最终看中了其中的一套房子。这套房子为三房两厅结构,转让价46万元。小芳夫妇和女职员当即约好当天下午去看房子。在看房子时,房主赵某刚好也在家。这时,小芳夫妇才认识了赵某,原来是赵某委托房屋转换公司帮她卖那套房子的。

  随后,小芳夫妇在中介公司的介入下,先后去看了3次房子。小芳夫妇对这套房子还是比较满意的。根本没有想到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陷阱!

  房子竟已被查封

  小芳夫妇认为46万元还是有些贵了,于是就和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问能否将价格降到45万元。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说,要跟房主联系再说。不久,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回复小芳夫妇说,房主同意将价格降到45万元。随后,中介公司约小芳夫妇和房主赵某于去年6月6日到他们的公司签订定房协议。

  在中介公司里,小芳夫妇把1万元定金交给赵某,赵某写了一张收条给小芳夫妇。双方签订了定房协议。按照协议,小芳夫妇将把在仙葫开发区农行账户上的28万元转给赵某的农行存折账号上。随后,小芳夫妇分两次将余下的房款转到了赵某的银行账号。

  在小芳夫妇全部付完房款后,中介公司去南宁市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时,才知道该房子已被青秀区人民法院查封了,办不了过户手续。

  花了45万元买来的房子竟然是法院查封的!小芳夫妇马上跟赵某联系,说房子已被法院查封了,办不了过户手续,怎么办?没想到,赵某轻描淡写地说:“没事,我还完那边的钱就可以办理了。”

  小芳夫妇一直等着赵某还完“那边的钱”,可是,等来等去房子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看到房子过户不了,小芳夫妇就多次向赵某追讨房款。但赵某都以种种理由推脱。今年5月28日,欲哭无泪的小芳夫妇遂到公安机关控告赵某涉嫌诈骗。6月16日,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买二手房需警惕

  那么,赵某的房子是什么时候被法院查封的呢?

  据赵某交代,去年5月,赵某因为和王某有经济纠纷而被法院查封了那套房子。5月14日,赵某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签收民事裁定书和查封清单。在赵某签收查封清单时,上面已注明不得出卖被查封的财产。赵某说,冒险卖这套房子是想拿房款去买另一套房子给儿子。赵某心想,儿子过两年就要结婚了,到时没有房子怎么结婚?在小芳夫妇一共给她45万元房款后,赵某用其中的14万元买了另一套房子,其他的大部分拿去还债了。

  赵某在卖这套房子时故意没有告诉小芳夫妇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的事。赵某说,如果告诉小芳夫妇后,他们就不买这套房子,她就得不到钱了。赵某也没有告诉中介公司这套房子被查封的事。

  对此,南宁警方提醒大家,买二手房要警惕陷阱。因为二手房的“身份”比较复杂,了解其产权状况非常重要。因此,购房者应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等情况,并要了解所购房有无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并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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