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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老总“帮忙”买房 男青年诈骗网友被判刑

2008年07月08日 08:52 文章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6日电:一名30岁的男青年冒充某集团老总,允诺可为一女网友购买经济适用房。随后,该青年编造送礼、银行验资等谎言,诈骗女网友35万余元人民币。近日,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开庭以诈骗罪判处该男青年有期徒刑10年。 

  今年30岁的男青年冯某没有正式职业。去年底,冯某与45岁的女子刘月(化名)在网上相识。一天,刘月向冯某说,她准备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可自己的条件又不符合购房条件。冯某谎称,自己认识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某集团老总。为了让刘月放心,冯某还冒充某集团的老总给刘月打去电话。从去年12月21日开始,他编造购买经济适用房需送礼、银行需验资等虚假事实,先后骗取刘月35万余元。冯某将这些钱分别存在了几张银行卡内,然后将卡藏匿起来。

  几个月过去了,自己的经济适用房还没有一点影子。无奈之下,刘月到警方报案。警方接报后,将冯某抓获归案。冯某所骗赃款同时被民警收缴,并发还失主。(张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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