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伪造房产证诈骗中介 投案自首获轻判

2008年07月08日 08:54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42岁的北京人王某,1984年曾因强奸罪被判入狱9年。时隔24年,王某将再度入狱,因其使用伪造的房产证,诈骗了4家房产经纪公司共计15000元的定金。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7年10月至同年11月间,王某伪造其母亲位于丰台区芳古园某房屋的房产证,先后与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链诚家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出售独家委托代理合同,诈骗四家公司定金共计人民币15000元,其中我爱我家公司3000元、顺驰公司5000元、中大恒基公司3000元、链诚家业公司4000元。2007年12月2日,王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庭审过程中,王某对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房屋所有权证书,与他人签订委托房屋销售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王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于自首,法院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王某没有提起上诉。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监察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信息产业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食品药品监管局
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法制办
国研室 新闻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供销总社
烟草局 外汇局
中宣部 高法院
高检院 武警总部
 

“豪赌村长”频繁..  

河南发来诈骗信函..  

骗子利用“套假”..  

高额利息为诱饵 ..  

利用网络游戏一对..  

北京信用卡非法套..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电话:8610-87519013   传真:8610-8751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