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隆林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经济诈骗案件

2008年07月07日 08:55 文章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历经两月的艰辛追捕工作,抓获了一名从事经济诈骗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破获一起涉案达10万元的特大经济诈骗案件。

  2008年4月1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接到本县黄某等数名群众报案称:他们于2007年8月被一名叫姓李的男子骗走现金10万元。接报后,该局即对此案立案并开展侦查,但由于犯罪嫌疑人潜逃,去向不明,致使该案一时无法侦破。

  2008年4月中旬,该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到位后,即对该案进行重新梳理,并抽出刑侦大队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经过两个月的追捕和侦查工作,专案组终于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并于6月7日将潜逃至百色市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经查:2007年5月8日,李某(男,50岁,汉族,无职业,南宁市人)与隆林各族自治县林业局下属单位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松树割脂承包合同》,由李某建松香厂,并负责承包隆林县部份乡镇联营的面积达11743.35亩马尾松的割脂工作。之后由于李某不按合同履行缴纳担保金,2008年7月4日被隆林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解除合同。2007年8月初,李某在自己被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仍用与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幌子进行诈骗,致使黄某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签订《马尾松树割脂承包合同》,并向其缴纳承包工程抵押金10万元。当黄某等人知道被骗后,多次催促李某退款,但李某只退了1万元即向外潜逃,直至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2008年6月18日,经检察院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李某被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李传元)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监察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信息产业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食品药品监管局
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法制办
国研室 新闻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供销总社
烟草局 外汇局
中宣部 高法院
高检院 武警总部
 

乌鲁木齐一男子因..  

“民间借贷”触目..  

嘉峪关破获特大诈..  

警惕诈骗团伙冒充..  

郑州一中介工以能..  

东莞警方抓获19名..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电话:8610-87519013   传真:8610-8751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