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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一医院法人代表非法吸收公众款700多万

2008年07月01日 09:58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6月27日电(宋景军)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消息,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多万元的医院法定代表人王某。

  据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介绍,赤峰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自2001年以来,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筹建医院为借口,向4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严重违反了国家的金融法规,以牟利为目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700余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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