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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5月08日 09:34 文章来源:重庆晚报
2007年度本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之一——尹书仙传销案宣判。昨日,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结果。 据悉,尹书仙等6人均系江西人,认为在小地方更能掩人耳目,从云南来到重庆丰都名山镇。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他们以“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展传销活动,通过授课学习发展人员,并要求被发展人员每人交纳3800元认购西服、皮带等,以同样条件发展其他人员,从而形成伞下体系,还通过打电话等手段将多人骗至丰都县名山镇非法聚集。截至案发,该组织非法经营金额累计达159.33万元。
近日,丰都县法院一审判处尹书仙有期徒刑5年,另外5名被告也分别获刑。(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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