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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7月04日 10:22 文章来源:当代生活报
一名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利用自己广泛的人脉四处拉人买保险,然而她却没有将钱款上缴,而是占为己有,把保费用于生意周转。她还在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别人退保,将退保费用于家庭开支。她这一招“借鸡生蛋”最终没能瞒天过海。笔者从武鸣县检察院获悉,这位38岁的女子因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已于6月4日被该县警方逮捕。
报案 保险公司指业务员侵吞保费
2007年4月28日,武鸣县公安局经济案件侦察大队接到某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分公司副经理阮某的报案:2007年4月,经对其公司的保险推销业务员邓丽(化名)的业务账进行核查时,发现该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司开具的空白收款收据收取客户保险费共计115757元,但是未上缴给公司,而是将这些保费占为己有。此举已形成对客户及公司的欺诈行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邓丽的刑事责任,防止公司蒙受更大的损失。
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受理了该案件,并派出强将进行侦查。次日,经侦大队干警到该保险公司进行认真调查,发现邓丽确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日,在武鸣县城,公安干警将犯罪嫌疑人邓丽抓获。
利用收据侵吞116757元
经经侦大队侦查查明,邓丽于2006年5月份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司开具的空白收款收据收取了5个客户的保险费共计116757元,但是未上缴给公司,后来又将这些已经使用过了的收款收据登报遗失作废,将这些保费占为己有。
其中最大的一笔发生于2006年5月11日。当天,邓丽从公司领取收据号为20××××××××××××53的收款收据,并且使用该收据向客户邓某芬收取了50000元的保费。邓丽过后没有将收取的保费上缴给公司财务,并且于5月13日将此收据到媒体进行登报声明遗失作废。对于上述事实,嫌疑人邓丽供认不讳。
沉沦 不满现状四处找“财路”
据邓丽供认,她侵占保费目的是用于偿还一些债务和做生意的周转。
据了解,嫌疑人邓丽是武鸣县城厢镇(原为城东镇)九里村人,1987年高中毕业,1990年3月份到武鸣县一家工厂打工。后来因嫌工资少,邓丽在2000年12月份离开了该家工厂,并很快成为某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分公司的个人代理人。
当了保险公司的保险推销业务员,邓丽很卖力工作。尽管只有高中文化,但邓丽凭借着自身的条件,到老家动员村里人做分红型的保险,不少人都办理了保险,邓丽也领到了不错的薪水。
对于每月有这样的收入,邓丽并不甘心。2004年,她看到有人帮“六合彩“庄家收赌单很赚钱,便匆忙上阵。2005年下半年,该县加大对“六合彩”的查处,邓丽放弃了这条“财路”,于2006年初,在县城闹中有静的地方开了一家美容院。
生意失败铤而走险
邓丽做生意的钱都是借来的。她凭着自己一张巧嘴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有的被她借了几千,有的则上万,她的表姐李某陆陆续续被借了100多万元人民币。邓丽以做生意、买房子为由向李某借钱,她以2分的利息作诱饵,并答应每月支付利息,到后来,又将利息提高到3分。在这样的诱惑之下,她轻而易举地借到了做生意的本金。
邓丽还将熟悉的客户作为借钱的目标紧追不舍。邓丽的同村人李某从2004年起连续3年买该分红型险种。2006年5月下旬,邓丽以做生意为由向李某借了20000元。同年9月中旬,又以自家承包松树林为由向李某借了6300元。邓丽每次向李某借钱都说过几天就会还钱,然而到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她向李某的借款竟一分未还。
由于邓丽做生意时少过问,开美容店又缺乏管理,她入不敷出,结果铤而走险,打起了侵占保费的主意。
露馅 举报材料揭开业务员面纱
邓丽露出“尾巴”起因于一名客户向保险公司提交的举报材料。原来,与邓丽同村的邓某于2004年12月中旬交给邓丽1万元,请她帮交首期保险金。不久邓丽以种种理由向他借了21000元,并信誓旦旦说会用这些钱帮他交保险金,同时给他开发票。然而直到今年3月上旬,该客户仍不见其开具发票,便到保险公司查看,这才知道邓丽没有帮他交保险金。4月17日,客户一纸材料向保险公司汇报了该情况,邓丽面纱终于揭开。(方凡 叶春青 潘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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