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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19日 10:13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以有关系能办理进京户口及安排工作为名,陈某利用朋友的信任,骗取朋友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46万余元。日前,被告人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陈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2005年4月,陈某因无业手头缺钱,打算以办进京户口的名义骗钱。在一次和好朋友薛某的聊天中,陈某告诉薛某他已经把妹妹的户口从外地迁到北京来了,北京的高考分数线低,妹妹已顺利考上名牌大学。并对薛某说,他在北京有关系,能弄到进京指标,可以办理进京户口。薛某信以为真,于是托陈某把正在上学的表弟、表妹的户口都迁到北京来,陈某开价46000元。薛某将钱如数交给陈某后,陈某煞有其事地向薛某要了待迁人的户口证明和户口原件。
陈某觉得此方法骗钱容易,又多次向其他朋友炫耀自己有办进京户口的能力,并接受李某、卢某、孙某、刘某、杨某的委托办理进京户口。此时的陈某已经利欲熏心,办户口的价格已由每本两三万涨到六万,后又涨到每本十万。陈某以此方法骗得李某人民币14万元、卢某人民币69万元、孙某波人民币18万元、刘某人民币7万元、杨某人民币10万元,共计人民币122.6万元。此后,陈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并找人办了假的准迁证来隐瞒真相。直到2006年底,陈某换了手机号,薛某、 李某、卢某、刘某、孙某、杨某方知被骗。在此期间,陈某以帮助卢某的朋友找工作为由又骗取卢某人民币15万元、刘某人民币8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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