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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开发商为改变绿化地性质被“女能人”骗487万

2007年06月08日 10:56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北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为搞房地产开发,希望通过“内部关系”将北京一块150亩的绿化用地变为建设用地,结果被一名自称“认识人,能办事”的某公司女老总刘平平骗去了487万元。6月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刘平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2年初,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赵某看上了北京市南郊农场化工厂一块150亩的绿地。赵某了解到这块地已经规划成绿化用地,希望通过关系把这块地改成建设用地。

  2002年3月,赵某经人介绍结识了当时50岁的公司女老总刘平平。两人见面后,刘平平说南郊农场化工厂由绿化用地改成建设用地的事可以办,她在市里认识人。双方谈好,赵某向刘平平支付150万的“中介服务费”,刘平平在10月前把这事办成。4月,刘平平来到赵某公司,说她的公司现在资金周转不开,想向赵某借300万元周转一下。赵某想到当时正委托她办理土地的事,就同意了。两人写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5月底如数偿还300万。

  可是到了6月份,这300万元借款也没还,土地的事刘平平也说一直在办。过了几天,刘平平再次出现在赵某面前,说办土地的事150万元不够,再多给些钱马上就能办下来,赵某没同意,刘平平就说给她37万元,算是她借的,用支票作抵押。这样赵某又给了刘平平37万元。

  后来公司把刘平平抵押的支票入到银行,却因空头被退了回来。赵某急忙与刘平平联系,得到的答复是资金紧张,等有钱了一定给。再问她办土地的事,刘平平仍然说这就办下来了。赵某感到事情不妙,把刘平平找来,让她写了一个承诺书,保证2002年11月底连本带息还清300万元借款。此后,刘平平就消失了,赵某四处找不到她,无奈之下报了警。2005年10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民警在朝阳区蟹岛度假村内将网上在逃人员刘平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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