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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05日 10:30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聚宝网”3名合伙经营者杨凤帮、梁芳盛、韦国富,昨天因涉嫌诈骗罪被深圳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涉案3被告人关闭“聚宝网”并携款潜逃,共骗取全国各地加盟商、客户的货款总计509.708万元。
起诉书指控,2006年1月,杨凤帮、梁芳盛、韦国富、梁秋实(另案处理)成立深圳市思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公司建立的网站“聚宝网”(www.joybao.com)宣传该公司的营销模式,即向思邦公司订购36000元的商品,主要是手提电脑、手机、MP3等电子产品,成为思
邦公司的加盟商。成为加盟商之后,每介绍一名客户购买3600元的商品,加盟商就可以得到200元的返利。同时,思邦公司对购买产品的每名客户的订单进行排序,每天排名的前50%可获得1200元产品作为赠品,如不愿意要赠品可以获得800元现金,未获得赠品的后50%客户可以将订单滚动到第二天继续参加排名。
2006年2月,深圳思邦公司通过召开招商会、招聘会等方式,宣传其公司的营销模式,并带客户到与思邦公司无业务关系的手机生产厂家进行参观,称该厂是思邦公司的生产基地。思邦公司的虚假宣传使客户相信了该公司的实力,并误认为购买该产品能获得较大的返利空间,于是纷纷向思邦公司订货,将订货款汇入思邦公司指定的个人账户。
2006年1月至2006年4月底,思帮公司共收到全国各地客户的汇款1400多万元。除在思邦公司成立初期,根据公司与加盟商、客户的约定,发放过少量的返利和产品,几名被告人将收到的其余货款用于购买高档小车、个人消费。当加盟商、客户要求发货时,杨凤帮等人均以“再等几天,会催促公司发货”等借口推脱。
2006年5月中旬,杨凤帮、梁芳盛、韦国富关闭“聚宝网”并携款潜逃,共骗取全国各地加盟商、客户的货款共计509.708万元。
昨天的庭审,公诉人可能考虑到杨凤帮虽为公司法人兼总经理,但其主要负责管理软件的开发,且认罪态度较好,在法庭调查时把其排在了第二位,倒是负责货品采购和邮寄的第三被告人韦国富被首先调查。
由于时间关系,昨天的庭审只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将择日宣判。 (记者于瀛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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