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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频现假房产证诈骗案

2008年10月13日 09:15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

  朋友间借钱救急本没问题,而且因数额较大,对方还拿房产证进行抵押。但是,到了还款日,刘先生却发现朋友不但没还款,还不见了踪影。咋办?算算房款和欠债差不多,他拿着房产证去主管部门试图过户。没成想,证一递上就被告知其所持证为假证。记者日前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到,近期类似假房产证问题正呈增多趋势,且多涉及债务抵押等。主管部门提醒市民:债务用证抵押时,应多多小心。

  债务抵押用假证

  刘先生的遭遇,对房产部门的工作人员而言,其实并不新鲜。

  记者10月8日从合肥市房产局庐阳分局了解到,该分局近期碰到的类似问题呈增多趋势,据该局权属登记科科长黄鹏介绍,工作人员没收的假证中四五成假证与债务抵押等有关。

  类似刘先生这样借钱给别人收到假证的问题,尤其多。“不仅如此,一些用假证诈骗的人,往往拥有的假证不止一本。”黄鹏分析说,这些人极可能做多本假证四处抵押借钱,一旦出问题就可能直接“开溜”。另外,还有一些人用假证向银行做担保,甚至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子假卖给别人,以达到骗钱目的。

  欺骗家人用假证

  不仅仅有朋友间用假证骗钱,房产部门日常工作中还碰到家人间用假证欺骗的问题。

  日前,一位老人拿着一本房产证到庐阳分局办证大厅咨询相关事宜,工作人员发现该证为假证。老人当时就急了,房产证一直在自己手上怎么会是假的?直到把子女喊来才弄清楚状况。原来,儿子此前赌博输了钱,便将真房产证偷偷拿给别人抵押,担心被发现便做了本假证糊弄老人。

  另外,还有市民由于真的证丢了,便按照原来所有真实内容伪造假证。从近几年房产部门查验的假证来看,类似问题不少。

  为了卖房用“假人”

  见到假房产证对黄鹏而言已很平常,不平常的是,以往基本不见造假的“房屋他项权证”也开始出现造假了。

  记者了解到,该分局近期没收的近10本假证中有1本假“房屋他项权证”。工作人员说,这不仅涉及到假证还涉及到“假人”。

  日前,该分局有一男一女自称夫妇前来办理房产证过户。经检查,正本没问题,但“房屋他项权证”却有明显造假痕迹。此时,二人辩称房产证曾借给别人,可能被造假了。心存疑惑的工作人员再仔细进行辨认,发现女方身份证也有假。当工作人员表示要报警后,两人才慌慌张张离开。

  对此,工作人员分析,很可能是夫妻二人闹离婚分财产,男方便请“假人”帮忙。因为办了“房屋他项权证”的房子,在处理产权时,必须由双方共同决定。

  假证识别率100%

  10月9日,在庐阳分局,当记者将多本真、假房产证混在一起摆放时,工作人员一般只需进行简单比对,便能立刻将假证识别出来。按照黄鹏的说法,假证的识别率能达到100%。

  对此,庐阳分局负责人给出了“秘笈”。首先,看颜色。房产证是由国家统一印发。表皮颜色暗红、发硬有磨砂质感,内页纸张呈淡红色。伪造的房产证颜色偏淡,在光照下呈粉红色,纸质光滑、发软,内页纸张发白。其次,看公章。房产证建房注册号,合肥地区为:“34001”(钢印)。发证机关(盖章):“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原子章),字体细腻、均匀。伪造的房产证这些印章大部分字体粗糙、模糊。

  当然,随着科技进步,伪造水平不断提高,也给市民辨别真伪增加了困难。市民若对持有的房产证有怀疑,也可以持身份证去当地房产分局查询。房地产部门提醒市民,交易时一定要到房地产部门办理,请工作人员鉴别房产证的真伪。而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本人一定要到场,不要轻信他人。

  房产证权威不敌登记簿

  主管部门指出,不少人认为房产证是房产唯一身份认证。对此,庐阳分局局长孙祥仙提醒,今年《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今后房产证不再是买房卖房的唯一凭证,房屋登记簿才是房屋产权的“户籍”。

  据介绍,今年7月1日,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产证记载的事项,应当与房屋登记簿一致。新办法中,房屋登记簿将成为房屋产权的“户籍”,而且更具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当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否则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这意味着,过去长期养成的以房屋权属证书作为权利人唯一合法凭证的观念将被改变,也从根本上确保了房屋登记簿的统一性、权威性。(记者李郁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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