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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提防银保产品销售忽悠行为

2008年10月10日 10:16 文章来源:长江日报

  一位从事律师行业的网民认为,市民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首先要看清产品主体,“简单说,就是盖章的是什么部门,是银行还是保险公司。”;其次应增加知识,因为理财产品众多,都附有合同,而且都很长,看不明白的情况下不要签,找专业人了解后再作决定;另外,所有的投资都有风险,不要只看收益,也要看风险;该网民还表示,“但凡需要推销的,都可能是想买的人不多的产品。如果真划算,银行内部早就买光了。”

  也有网友建议,银行对于销售银保产品的职员应该严格培训,不光是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职业道德;大众的保险常识知识的宣传太重要了,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保险常识普及的公益活动。

  一些网友提醒,投保人的保费并非全部投入投资项目,而是在扣除了初始费用后进行投资的,所以初始费用越低,投资的本金也就越高。此外,银保产品一般为5年期或10年期,投保人如果想要退保,需要从保费中扣除初始费用,这是退保的直接经济损失之一。许多银保产品在宣传时都表示“存取便捷”,但这不等于可以“随意退保”。市民在购买银保产品前,要明确判断手中的钱是否可以坚持多年不用。

  从收到保单正式文本签字起10天内称“犹豫期”,如果想退保,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申请解除合同,并取回已缴纳的全额保费,零成本退保。因此,投保人一定要认真阅读投保提示,问清“犹豫期”的具体规定。

  仍有一些网民认为,在制度缺失的前提下,提防银行保险销售的忽悠行为很难——“你永远算不过卖家,只有买错的,没有卖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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