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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消协发布警示:购车防陷阱

2008年10月08日 10:19 文章来源:春城晚报

  促销花样翻新 购车提防陷阱

  日前,昆明市消协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自己在购买轿车时商家借促销为由,打出比市场价低出几千元高至上万元的价格,但消费者付款后,商家却以种种理由告知暂时不能提供合格证及购车发票,只能出具车辆移动证及付款证明……遇到这样个的情况消费者你可要当心了!

  然而,消费者发现自己拿到的移动证有效期已过,自己购买的车辆也因无购车发票和购车合格证而无法落户,所购车辆成为摆设,同时成为“冤大头”的消费者还要承担无法上路使用的痛苦。

  温情提醒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昆明市消协特发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时要注意:

  一、要了解所购车辆经营商家的经营资质,选择信誉高、有一定经营规模的销售企业。同时,及时索要车辆合格证及购车发票。

  二、了解所购车辆的情况,重在安全。多数消费者往往只着重汽车的价格、油耗、车型外观,却忽视了汽车的安全性能。

  三、小心商家的合同陷阱,有些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购车者对商业合同和汽车专业知识不了解等弱点,欺瞒消费者,给购车者设下了重重陷阱。

  四、了解商家的经营方式。现在部分汽车销售商同银行融资,银行暂扣所销售汽车的合格证,当销售商把钱款存入指定账户后,方能取出汽车的合格证。据了解,消费者在购车时只要一次性付清购车现金,销售商当天就应把汽车的合格证及发票提供给消费者,否则,不能落户的问题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最后倒霉的也是消费者。

  五、消费者在购车时切不可被各种促销宣传所迷惑。

  六、在呼吁提醒消费者强化自身防范意识的同时,也规劝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一定要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加强企业自律,诚信经营,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记者 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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