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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06日 10:27 文章来源:桂林晚报
记者昨天从桂林市招生考试院了解到,广西 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三批录取工作于 4日基本结束, 157所独立学院共录取新生 11578人。今年三本院校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程序有严格规定,市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在收到本批次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要注意检查是否有录取信息确认表。
据了解,参加第三批录取的 157所高校全部是本科院校开设的独立学院(区内 9所,区外 148所),共录取新生 11578人,超额完成了招生计划。其中,文史类录取 4946人,理工类录取 6632人;区内院校录取 8814人,区外院校录取 2764人。
为了防止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和招生中介的不规范行为,今年我区对本科第三批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也就是说,本科第三批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学校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接到录取院校寄送的经核准并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上贴有考生照片,写有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身份证号、高考成绩和被录取院校、专业和学制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先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寄发给招生院校,再由招生院校连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考生。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和家长,在收到三本批次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要注意检查是否有录取信息确认表。如无确认表,应警惕其中是否存在招生不规范或招生诈骗行为。(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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