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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单位收取费用是否合法
咨询人
:李先生
发表日期
:
2008年07月10日 13:24
咨询题目
: 应聘单位收取费用是否合法
咨询内容
: 我是一名导购,在通州贵友大厦开业之际,我应聘到七月恋人(一家销售女鞋的公司),还没有上班贵友大厦即通知交500元办证法费,我交了,不知因为书面原因,贵友一直没有开业,等到6月18日,我人不可忍,决定不干了,找商场退费,其通知我办证费扣除210元。我由两点想咨询,商场有权收取所谓的500办证费吗?第二商业服务业有资格正限制吗?如有相关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回复内容
: 您好,商场属于变相收取押金,是违法的,导购人员人格不需要缴纳办证费。感谢您对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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