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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如此行为是否算作欺诈
咨询人:郭小芳  发表日期2008年07月31日 13:30
咨询题目: 商场如此行为是否算作欺诈
咨询内容: 我于5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维多利百思图专柜花486元买了一双凉鞋(当时商家正在举行买98返108元的活动),我要的是35号,试鞋时没有35,只试了一双38号的,当我交完钱后,被告知我要的鞋已经卖完了,自始至终我一直没见到我要的鞋,请问百思图这样的行为算商业欺诈吗?多谢!
回复内容: 您好,专柜工作人员如果事前就知道没有35号的货,那么构成欺诈故意,买卖合同可请求法院撤销,恢复到合同未订立的状态;如果事后发现无货,则专柜构成违约,无法交付标的物的,您可以要求退款。感谢您对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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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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