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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关部门提醒:不要轻信留学中介的承诺(图)

2007年06月05日 09:41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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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刘浦泉)毕业临近,不少学生准备办理相关手续到国外留学深造,有的还选择留学中介公司从中帮忙。对此,北京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4日发布消费公示指出,不要轻信留学中介公司的承诺,出国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布满了陷阱。

  据消费者投诉反映,留学中介服务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广告不实。有的中介公司利用夸大、虚假的广告内容误导消费者。如有的广告承诺“全亚洲出色的专家指导”,令消费者无从考证。还有的广告以“无需语言成绩直接入学”等“优惠条件”吸引消费者入学,但开课后消费者却发现所学专业没有批文注册,文凭无法得到国家的认可。

  消费者投诉反映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留学中介服务合同条款约定不清,服务不成退费难。目前,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没有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与中介签订的多为中介公司自行制定的格式合同,常因内容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违约责任约定不清等问题引发纠纷。当消费者未如期取得入学通知书而要求中介公司退款时,对方却以已为消费者提供了部分服务为由,只同意退还部分费用。

  北京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第一,要认真审验出国留学中介公司的资质,应具备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第二,要注意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细节,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对国外院校的资质、教学水平和质量、学习环境、留学政策等也应逐一核实;第三,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不要草率签字;第四,交纳费用时应了解各项费用的具体用途,索要并保存好收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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