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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18日 09:37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资料图片
●称可让心脏病患者“免除心脏搭桥手术的痛苦”
●两位院士声明该广告侵权及夸大疗效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西山矿务局患有冠心病的退休老人刘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在电视上看到“国医圣方”即国医圣方牌精制冠心软胶囊的广告,广告中称该药疗效显著,可让心脏病患者“免除心脏搭桥手术的痛苦”。“国医圣方”真如广告宣传的那样有效吗?刘先生对此将信将疑。记者随后对此进行了调查。
广告宣传让人心动
按照刘先生的指点,4月29日下午5时,记者在太原市某电视台看到了名为《对话——国医圣方》的广告节目。记者注意到,该广告是以新闻访谈的形式出现,该药全称是国医圣方牌精制冠心软胶囊(以下简称国医圣方软胶囊)。访谈中,几位患者分别讲述了服用该药后病情得以缓和的经历。据该广告介绍,这几位患者均是冠心病、心肌梗塞等心脏病患者,且病情严重,有的患者甚至已经“面临心脏猝死”。广告中称,此药是由“我国三大国医郭士魁、陈可冀、李连达历经40年苦心研制而成”的。
太原市光电厂的赵先生患有心肌梗塞。赵先生告诉记者,在山西某报纸上看到“国医圣方”的广告后,花59元买了一盒国医圣方软胶囊(共36粒胶囊,一天服12粒),服后觉得效果不明显。
两院士声明与该药无关系
记者随后从《中国医师报》今年3月17日的相关报道中了解到,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可冀、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曾于2006年11月发表声明,对国医圣方软胶囊的生产厂家——吉林永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公司)的违法侵权及虚假宣传提出严重警告及批评,要求该厂立即停止侵权及虚假宣传。
据了解,20世纪70年代,原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的郭士魁、陈可冀、李连达等人研制出了冠心2号,经当时国内多家医院验证表明,该药对降低血液黏稠度、改善血小板聚集、增加冠状动脉血流量等效果明显。永利公司生产的国医圣方软胶囊,属冠心2号的改制剂型,其研制过程中,陈可冀、李连达等人均未参与。
声明发表后,永利公司曾发函道歉,但其广告宣传未停止。今年3月14日,陈可冀、李连达两位院士再次发表声明表示,“冠心2号对冠心病确有较好疗效,但决不像宣传的那样,可以替代冠脉介入及冠脉搭桥治疗冠心病……吉林永利制药有限公司在网络和各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宣传的国医圣方软胶囊夸大疗效,欺骗群众,在没有确切临床试验证据的基础上,声称‘此药能彻底消除动脉粥样斑块’,‘国医圣方软胶囊的出现,给了目前中、重症心脏病患者摆脱常年服药、远离支架、搭桥的希望’及‘服用6个疗程即可好转直至痊愈’等。永利公司未经单位和本人同意盗用我们两人和已故名老中医郭士魁教授的照片,进行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同时,两位院士还在声明中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主管部门查处此事,追究该公司的法律责任。
该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4月30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医圣方”其平面广告批准样式只有药名、批准文号、功效、生产厂家短短数语,其电视广告只有15秒时间,内容简单。山西某报纸和太原市某电视台刊播的“国医圣方”广告涉嫌夸大宣传,属于国家禁止发布的广告。该工作人员表示,国医圣方软胶囊属处方药,按照相关规定是不允许其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
太原市工商局广告处李处长表示,从记者提供的“国医圣方”的广告内容来看,该药品广告违反了以下规定,该药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宣传的处方药,却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药品广告中以患者、专家形象作证明;违法广告中的广告语包括“我国三大国医郭士魁、陈可冀、李连达3位领衔专家呕心沥血,孜孜以求历经40年苦心研制终于成就了心脏病特效药……”、“我要感谢国医圣方,是它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等。李处长表示,该广告是典型的夸大宣传及涉嫌虚假宣传,工商机关调查核实后会进行严格查处。
●相关链接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在一些地方食药监局公布的违法广告处理汇总中,国医圣方软胶囊上了黑榜。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11月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国医圣方软胶囊在某媒体上宣传的“国医圣方”广告违反了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宣传”的规定,被移送当地工商机关处理。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国医圣方软胶囊被曝光,违法原因为“作为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并移送当地工商机关处理。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2月公布的违法药品广告中,国医圣方软胶囊违反了“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夸大宣传”的规定,被移送当地工商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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