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申请国家技术创新基金,康海彬、张伟等4人凭借买来的专利公报与61名专利人取得联系,挨个诈骗他们“代理申请费”共计10.6万元。昨天,海淀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康海彬、张伟等人有期徒刑1至9年不等,并处罚金1至3万元。 2005年11月起,康海彬先后成立了北京国知中联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等3家公司,并从国家专利局购买了一批专利公报。按照公报记载的专利权人联系方式,康海彬拨通了他们的电话,谎称可以为专利人申请国家技术创新基金,要求对方支付与基金数额相对应的“代理申请费”。
随后,康海彬又雇用了张伟、宫婷、李文华3名员工,通过邮寄原籍代理申请表、电话联系等手段继续行骗。半年内,他们陆续骗得61名专利人的10.6万元。之后他们将公司更名为北京国权联合科技中心,并更换办公地点、电话,企图逃避被害人追讨。
去年6月,康海彬、张伟等4人被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