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警示信息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通报5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公示时间: 2008年07月07日 08:51
发布单位: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涉及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所属地域
1 慈溪市天元镇佰根纺织器材配件厂 --制造业 浙江省


  6月份是全国土地宣传月。近日,市国土资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五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天元镇一配件企业破坏耕地

  慈溪市天元镇佰根纺织器材配件厂,非法以每亩5万元至8万元的价格陆续从潭南村部分村民手中购得20余亩土地,并擅自于2005年6月、12月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填铺塘渣、建造厂房,致使22.98亩集体土地(耕地21.57亩,其他农用地1.41亩)遭受严重破坏。根据群众举报,当地国土部门于2005年6月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和制止,但该企业不听劝阻,又于2005年12月非法动工建造厂房,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当地国土部门依法将违法责任人、天元镇佰根纺织器材配件厂业主卢某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泗洲头村一合作社破坏农田

  2006年11月,象山县泗洲头镇泗洲头村经济合作社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该村南岙自然村10.37亩基本农田,填铺塘渣,拟用于厂房建设。2006年12月,当地国土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该经济合作社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并依法作出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构筑物,罚款17.28万元的处罚。目前,该案直接责任人蒋某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古林仲一村合作社非法占地

  2006年10月,鄞州区古林镇仲一村经济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仲一村44.7亩耕地,建成16234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卫生所和住宅等。仲一村未批先建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2008年4月,当地国土部门对该经济合作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法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退还非法占用的44.7亩土地,并恢复其耕种条件,罚款59.6万元的处罚。同时,依法将该案主要责任人古林镇仲一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法人代表闻某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西店原周戴村非法转让土地

  宁海县西店镇原周戴村(2006年3月与其他两村合并为望海村)在村调整前后,擅自与宁海县华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宁海县力拓文具有限公司、西店镇原东周村以及本村村民戴某等企业、集体和个人达成用地意向,并于2005年10月至2007年6月间,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以原周戴村和望海村的名义分别与上述企业、集体和个人签订土地转让、调换协议,将本村29.12亩耕地非法转让,用于厂房、道路和沼气池等非农设施建设,从中非法获利101.94万元。该村非法转让土地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且情节严重,当地国土部门已将该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慈城五湖村合作社非法采矿

  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江北区慈城镇五湖村经济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在五湖村果园地上采挖粘土出售,当地国土、森林、公安等部门多次予以阻止,他们仍陆续开采,致使园地的种植条件遭受严重破坏。经有关部门测算和认证,共计采挖粘土7.5万吨,违法所得22.5万元。该村无证开采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责令停止违法开采,恢复果园的原种植条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9万元罚款。同时,建议当地纪检部门给予该案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沈某党纪处分。 (冯 军 罗剑光 黄绍华)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监察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信息产业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食品药品监管局
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法制办
国研室 新闻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供销总社
烟草局 外汇局
中宣部 高法院
高检院 武警总部
 

嘉峪关破获特大诈骗案 虚假售房骗预付款1151万元  

广州地税通报三起典型涉税违法案件  

河南范县查处两起无证生产食品案件  

巢湖市“11·1”虚开发票案  

安庆市“4·18”虚开发票案  

合肥比堤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阿克苏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件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电话:8610-87519013   传真:8610-8751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