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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被收回《药品GMP证书》

公示时间: 2006年12月07日 10:29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涉及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所属地域
1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卫生医药 湖北省


(原文转载:新华网 2006年12月7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日透露,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因违规被收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证书》。

  据介绍,在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检查组,对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药品生产不符合药品GMP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

  药品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自2004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实现了在药品GMP条件下生产。但是,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GMP认证过程中存在不正当行为,通过药品GMP认证后不严格执行药品GMP规定,质量管理滑坡;个别企业甚至生产假劣药品,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记者 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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