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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03月28日 16:17 文章来源:中新网

(原文转载:央视国际网站2006年3月27日)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经济日报报道,据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消息,2005年1月以来全国范围内的外汇违法信息,将于今年4月在外汇管理局网站上披露,此举被有关方面视为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召开的“外汇管理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透露,目前,外汇管理局已收集了全国36个分局上报的1000多条外汇违法案件信息,包括违规办理结售汇、非法外汇买卖、外债未登记、外汇账户违规等多种外汇违法行为。外汇违法信息正式在外汇管理局网站推出后,将每季度补充一次,每半年更新一次。在信息披露基础上,逐步建立外汇违法信息数据库,实现对违法信息的多方面利用。此前,外管局在辽宁、河北、深圳3个分局进行了外汇违法信息披露试点。

  外汇违法信息的披露内容为外汇管理机关立案查处并结案、已过行政复议期限、发生法律效力的外汇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内容,具体披露外汇违法案件的违法金额、违法行为、处罚内容等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对于违法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或罚没款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被处以暂停、取消外汇业务经营权及同一案件构成多个外汇违法行为的外汇违法案件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外汇违法信息的披露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尊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维护违规涉汇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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