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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177项权力下放市县

2008年08月01日 09:30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减少行政成本 激活发展潜力

  海南日前决定将177项行政管理权直接下放到市县和地级市,还有20项涉及法律法规的权限待省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后再行下放。这是海南1988年开始推行省管县以来的又一重大举措。

  这场行政体制改革从调研、提出政策到各部门一致通过,历时一年时间。

  市县能办  交给市县

  “20年的实践证明,海南实行省直管市县体制,减少了行政成本,调动了各市县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海南的发展。而根据建省时的机构设置和干部队伍素质,把审批、管理权限掌握在省直单位手中,也是符合当时不放权的背景的。”海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许俊说。

  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之初,就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独具特色的省直管市县的行政管理体制,由省政府直接领导18个县市和洋浦开发区,中间不设地区一级。

  当时,集文化与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与版权、体育为一体的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是全国唯一的最精简的省级政府部门,它将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行业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领导职数、经费总量等资源大为精简。改革后的海南省党政机构数量只相当于其他省份的1/3,省级机构行政官员比建省前减少1700人。两年前,海南着眼于工业的发展,又在原有信息产业局的基础上,新组建了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

  海南全省800多万人口,陆地面积只有3.4万平方公里,其规模只相当于内地的一个专区,如果再设市管县,机构重叠,会加重基层的财政负担。临高县委书记符永说,实行省直管市县,各市县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和省长汇报情况,清楚省里的发展方向和思路,而省领导也可以及时了解市县的情况,这样既高效又便捷。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省直管部门权限过于集中,市县政府缺少应有的权力和活力的弊端渐渐显露。形势呼唤改革深入!

  “只有县域经济发展壮大了,海南的经济社会全局才会整体提升。目前海南各市县已经具备审批、管理的能力。”许俊说。

  海南第一批向市县下放的177项行政管理事项包括:民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审批下放市、县、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办高中的审批下放海口市、三亚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自来水价格管理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项目由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实施备案等等。

  能放则放 不搞“一刀切”

  以前,海南各市县、各乡村的公路都由省交通厅大包大揽,用路的人既没有路权,也没有资金。海南省交通厅厅长王勇说,现在把县道建设和乡村公路计划建设项目下放给各市县交通部门,让用路人自己发言,调动了各市县的积极性,从而也保证了路的质量和建设速度。

  三亚市《科级干部进一步规范化管理规定》于近日出台,权限下放后,市内各单位所有科级、副科级干部的任免权由各单位直接行使,任职后报组织部备案登记即可。三亚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用人单位对所用的人才有着很直观全面的了解,用人机制更加灵活了,同时也激发了人才的积极性。

  行政管理事项中的经济管理事项能放则放,社会管理事项则考虑到市县承接的能力不同,下放行政管理事项时没有搞“一刀切”。

  “省里大刀阔斧的改革为县政府的改革出了题目,开了好头。”屯昌县委书记江华安对这次行政体制改革连连称好。

  海南开发最早、面积最大、产值较高的老城开发区坐落在澄迈县内。县委书记杨思涛告诉记者,此次县里承接了下放的152项行政管理权,很多审批事项不用再往省里跑了,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

  一分权力 一分责任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此次下放了8项权力。琼海市发展与改革局负责人颜海兴说,以前各市县5000万元以上项目立项、审批都要报省发改厅备案,现在按照省里的文件,亿元以下的社会投资项目直接报市发改部门备案就可以了。

  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宋友春说,现在海南省的财政由“事随财走”变为“财随事走”,由管钱的说了算变成用钱的说了算。

  作为服务海南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沿部门,海口海关已将涉及加工贸易和保税业务审批、减免税审批、许可证件管理等14项业务、23项具体手续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各现场海关。

  一分权力,一分责任。市县的权力扩大了,意味着肩上的责任更大。如何加强对市县权力的监督,把手中的权力用在谋划地方发展、加快经济建设上,这对海南也是一次考验。海南省要求,各厅局对所放的权力要进行跟踪监督,既要做好指导,又要做好监管,遇到发生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目前,海南省法制办正在起草关于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草案,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意识,用制度保障人民的权力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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