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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珍惜你的个人“信用记录”

2008-09-26 文章来源:宁海新闻网

  市民陈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去银行办信用卡,却被告知因为个人信用不好,不能办理。而像陈先生这样因为个人信用问题,不能办理信用卡或者贷款的市民还有不少。

  记者了解到,我县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开始正式运行,它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个人建立了一套信用档案。当市民要贷款买房、买车,或者是要向银行申请信用卡时,商业银行就会要求你书面授权查看你的个人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宁海县支行信贷调统科科长叶元超介绍说,平时大家会经常以上没上黑名单来界定自己的信用记录,其实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个人信用报告只是一份客观记录,其中的信用信息是由各家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报送的,人民银行的征信中心只是以客观、中立的原则对信息进行汇总、整合,既不制造信息,也不对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评判。最终的信用卡办理或者发放贷款还是由商业银行自己决定。对于如还贷不及时等负面记录的保留年限,目前我国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都是参照美国的做法,贷款记录保留7年,信用卡记录保留2年。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银行,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大市民个人信用的珍惜意识也在逐渐增强,但还是有不少拖欠还贷等影响个人信用的情况发生。特别是在信用卡领域,许多年轻人拖欠还款比较常见。因为年轻人刚参加工作,收入不高,但消费能力却很强,特别是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因此总是不能及时还款。人民银行宁海县分行副行长柴小卡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在不久的将来,找工作、租房、买保险,还有其他的许多方面都会用到个人信用报告。因此,广大市民要及时归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款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避免对自己的信用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其实每个人都是个人信用报告的建立者,只有用实际行动书写良好的信用记录,才能积累自己的信誉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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