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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8 文章来源: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根据商务部、中宣部等l4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青岛市外经贸局拟于9月份按《通知》要求部署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执法检查、先进企业表彰等活动,其中在9月l5日一9月19日拟牵头组织青岛市物价局、市银监局、青岛海关、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共同承办宣传政策法规、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典型欺诈案例等活动。其具体方案实施如下: 一、9月1日起,将《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管理办法》、《外资企业法》、《外资法》、《合同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通过新闻广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在青岛市外经贸局政务网站、青岛国际经济信息网、青岛国际贸易港等网站进行公布,加强企业诚信意识,普及信用知识。 二、9月1日至30日,青岛市外经贸局各业务处室,根据各自工作责职和责任分工,公布处室电话,设专人及时解答企业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提出的各项业务及政策问题,并收集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三、9月8日至l 2日,对重点进出口企业进行走访,送政策上门。组织座谈会征求意见,进行专业调研。宣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荣,打击违法乱纪见利忘义行为,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曝光典型欺诈案例,表彰先进集体。 四、9月l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 7:00在青岛市世贸中心前广场组织海关、物价、外汇、国税、质检等单位,向企业发放《对外贸易法》、《价格法》、《海关法》、《外汇管理条例》、《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办事流程,宣传手册及相关资料,并现场派专人参加企业咨询问答活动。 五、邀请相关新闻单位参加9月15日举行的宣传资料发送仪式,请外经贸局分管领导出席。本局参与处室拟请外贸处、科技处、计财处、机电办、合作处分别派人参加。 各处室将活动组织情况,于9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集中到外贸处以便总结上报。 “诚倌兴商宣传月” 活动领导:丛彦副巡视员,负责人:徐培峰,联系人:吴胜杰 联系电话:85918669,13361232588 传真:85910276 Eail:qdwsj8571@sina.com 青岛市外经贸局 二O0八年八月十九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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