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5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粮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南湖区地方储备粮订单粮食种植农户中,开展粮食订单“守合同重信用”评定工作。
凡依法(规章)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模种粮农户,并与市粮食收储公司签订“订单粮食合同”的,均可将其纳入“嘉兴市南湖区种粮农户粮食订单‘守合同重信用’农户”评定范围。当年粮食订单履约率在100%的,可评为“嘉兴市南湖区种粮农户粮食订单‘守合同重信用’农户”。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意见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