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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诚信经营优质单位

2008-08-05 文章来源:江门日报

  8月1日至12月10日,鹤山市将开展以“文明鹤山 以诚立信”为主题的“诚信经营优质单位评选”活动。

  据了解,此次由鹤山市委宣传部、鹤山市文明办、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信息产业局等多家单位发起的评选活动,本着政府引导、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认可、全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该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此次活动共分为7个阶段,其中8月1-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和自愿申报阶段;8月16-31日为初评公示阶段;8月21-31日为投票推选阶段;9月1-5日为评定结果阶段;9月6日-12月6日为社会监督阶段。12月10挂牌受荣。此次评选活动面向鹤山全市的工商业经营户,符合“诚信经营优质单位”评选条件的零售业、美容美发业、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业经营户,可通过登陆鹤山信息网填报表格或直接到所属管辖工商所报名参与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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