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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产品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08-06-27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各会员企业:
 
  根据商务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5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1号),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食土商会”)正式成为全国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商务部和国资委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食土商会拟定于2008年6月-10月在农产品行业全面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2008年10月公布本年度参与农产品行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名单。

  现将2008年度企业参评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条件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会员企业(非会员企业在履行入会手续后可申请参加农产品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获得外贸经营资格满3个会计年度;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

  二、时间安排

  食土商会农产品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分批次进行,首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在2008年6月至10月开展,申请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25日-7月30日。

  三、评价程序

  评价工作按照“申报、审核、信用评价、核定等级、公示、结果发布”的程序进行。

  四、评价费用

  本次评价不以盈利为目的,并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企业。

  五、评价结果应用

  信用等级共分“三等五级”。等级标准分为A、B、C三等,下设AAA、AA、A、B、C五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将在以下方面得到重点推荐:

  向国内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经济组织重点推荐,并推荐优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支持;作为资信优良企业向各国驻华使领馆、中国驻外使领馆重点推介;在广交会、食土商会举办的各类展览和国内外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中进行重点推介,并优先考虑参展摊位分配;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商务部网站食品土畜频道及食土商会网站、商会会刊、《国际农产品贸易》杂志上进行重点宣传;向与食土商会已经建立业务联系的400多家国外同行业组织重点推荐;向参与双边同行业贸易洽谈会的外国企业重点推荐;与食土商会开展的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品牌建设等其他具体业务相结合重点推荐。
 
  拟参加食土商会农产品行业信用评价活动的会员企业可在我会网站(http://www.cccfna.org.cn/)的“农产品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栏目中了解活动详情并下载相关申请表格。
  
  我会联系部门:咨询部;

  电话:010-87109828

  传真:010-87109826

  电子邮箱:credit@cccfna.org.cn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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