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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范中介行为 严罚代收代管交易资金

2008-02-18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如何保障交易人的资金安全已成为各地政府部门考虑的问题。昨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最新制定的《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征集意见。

  根据该规定,今后中介代收代管二手房交易资金将受到处罚。

  资金不过中介手

  广州的中介规范分别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服务人员、诚信管理等八个方面制定了相关规定,并就社会较为关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等内容首次做了明确规定。

  事实上,基于岁末年初发生的南方品牌中介大面积关铺事件,今年1月2日起,广州便规定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而此次出台的新规更对此设专门条款,要求二手房交易资金均不过中介的手,但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协助交易双方自行通过银行托管的方式交付交易资金,提供操作指引并作为第三方提供见证服务。一旦违反此项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罚款1万至3万元。

  此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新规还首次明确,中介机构推介房屋时,应出示包含房屋座落、用途、建筑年限等内容的房地产说明书,并进行解说。未出示房地产说明书或出示虚假房地产说明书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暂停其执业资格2个月至1年。

  中介危机敲响警钟

  从2007年11月的中天置业总裁蒋飞携2600万元巨款神秘失踪,旗下140余家门店全线停业,到2008年1月的创辉租售许多网点一夜之间人去楼空,包括广州300多家门店、上海200多家门店等纷纷关门,来自房产中介的一系列负面已引起各地主管部门警惕。如深圳原先并不被强制执行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措施,已从原先的自愿改为“必须执行”;又如在上海,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已经开始集体试点,并预计在半年后推广。

  对于此次广州也采取措施,广州中原地产市场总监李粤湘向记者表示,新规正是在吸纳了许多其他城市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广州的楼市状况而制定的。“其实在规范出台之前,广州几大中介已开始实行交易款项不经中介账户、与买卖双方一起前往银行进行转账的做法。与部分违规中介将款项吸引进公司账户的做法相比,这种方式显得更为规范安全。”

  但也有市场人士指出,由于第三方介入资金监管程序尚未成熟,无论在操作步骤还是审批时间上都显得费时费力,所以会导致有部分中介利用客户急于交易的心态进行资金违规操作。从这一点来看,目前广州的中介规范并未对第三方资金监管采取强制执行,如何设定一个明确的资金安全通道仍需要落实。(李和裕 唐文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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