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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中国产便携式台灯发出消费者警告(图)

2008年09月04日 08:52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08年9月1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便携式台灯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斯洛文尼亚。该台灯灯座为陶瓷质地,主要技术参数为220~240V、50Hz、40W,双重绝缘层结构;该产品的款式/型号为FL 003,EAN码编码为3858883938272。

  该商品被通报的原因为存在致使用者被电击以及引发火灾的危险。因为:(1)该台灯导线的横截面面积小于0.2m㎡,在使用过程中,灯体可能因过热引发火灾;(2)该台灯的电线锚位不能起到应有作用,仅用60N的力即可将电线拔出,从而致使用者极易触及带电导体。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的低电压指令以及欧盟的相关标准EN60598。

  目前,斯洛文尼亚主管部门已下令禁止销售该商品。

  为此,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建议国内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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