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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5日 08:26 文章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从2008年4月起,凡是输入日本的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电风扇﹑换气扇等家用电器,必须用日文在产品容易辨认的部位粘贴标明生产年份、设计标准使用寿命(产品在正常条件下可安全使用的标准时间跨度)以及在超过设计标准使用寿命使用产品时老化引起的危险警告等内容的标签,且标签应不容易被撕下。这是日前日本经济产业省根据电器和材料法发布的省颁法令。
近年来,日本发生了多起因使用超龄家用电器而造成的死伤事故,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高度关注。
我国相关企业应提高对产品标签的重视程度,收集和分析日本对电器产品使用年限的检测标准,在产品使用年限的设计评估和出厂检测上增加投入,加大检测技术研究力度,提高在这方面的自控能力,确保产品标签符合出口规范要求,防止由于未加贴 “使用年限标签”而造成的退货及索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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