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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0日 10:57 文章来源: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原文转载: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2006年10月18日)
2006年10月14日,台湾当局决定对原产于大陆的皮面鞋和胶面鞋(海关税则号:6402、6403)和卷筒宽度超过15公分或者平版尺寸一边超过435毫米、另一边超过297毫米的非涂布纸(含微量涂布纸)(海关税则号:4802)开始反倾销调查,并要求所有利害关系方20日内向台调查机关指定其法律代表。 根据商务部《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在调查期内生产和向调查地区出口涉案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同时要求全部涉案企业应积极参加应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涉案企业对此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根据上述《规定》具体负责该案的应诉组织工作,请涉案企业及时与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公平贸易工作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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