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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7部门将检查免除学杂费落实情况查处违规行为

2008年10月10日 08:43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电(记者向志强)今年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实施的第一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教育厅、纠风办等7厅局将联合对新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查处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收取学费等违规行为。

  记者从广西物价部门获悉,此次检查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7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此次检查除了新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外,还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否免除学杂费、借读费;对在接受政策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是否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

  此外,还将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的行为,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收取学费的行为;中小学校利用学校教育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截留、挪用、挤占教育收费的行为以及越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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