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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副省长建议修刑法设恶意欠薪罪

2008年10月09日 08:46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广东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并于昨日下午听取了广东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参加汇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省有关课题调研的初步结果显示,新法实施后广东企业人工成本人均增加额不超过4%。肖志恒建议,国家加快配套立法,在修订《刑法》时,设立“恶意欠薪罪”,对恶意逃避工资支付义务的责任人追究刑责。(记者文远竹通讯员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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