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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之举还是促销噱头 长春首现“无理由退房”

2008年10月08日 08:02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专电(记者 郎秋红)长春一家楼盘近日推出“无理由退房活动”,引起购房者关注。有人认为“无理由退房”减少了消费者的购房风险,是一种诚信之举,也有人认为,这不过是开发商促销的噱头。
 
  据了解,该楼盘推出的“无理由退房活动”主要针对新品房源及在售房源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客户。从购买住宅之日起,直到正式入住前,所购房源随时可退,并将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按一定比例支付购房者利息。

  该项目的营销人员表示,“无理由退房活动”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房价涨了消费者可以继续持有,房价降了又可以退房,这不仅表现出开发商对自身产品的信心,更从根本上打消了消费者的顾虑,是一种极为优惠的举措。

  不过,也有购房者指出,本次“无理由退房活动”有太多的附加条件,比如,所购户型必须是150至190平方米的大户型,必须一次性付款,活动日期也仅仅局限在10月1日至16日这十几天内,加之每平方米6500元的高价,让人感觉这只是开发商促销的噱头或者急于回笼资金的手段,并非真正有诚意的优惠行为。而且,开发商能否将承诺落到实处,尚需时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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