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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银行信贷员灰中介现象

2008年08月07日 11:25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第一财经日报8月2日独家报道《民间借贷市场的灰色中介——银行信贷员工》揭露出银行信贷员工在民间借贷市场的不合理灰色中介身份后,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引起高度重视。

  近日,《第一财经日报》从交通银行总行获悉,上述报道提及的交通银行杭州分行周姓员工在早前已经被开除。而华夏银行一位高管人员昨日向记者表示,华夏银行已经开始彻查某信贷人员担任灰色中介的事件,并表示将针对该事件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整改措施。

  然而银行信贷员工成为民间借贷市场的灰色中介,并不是如此繁荣的民间借贷市场不规范之全景。

  鱼龙混杂的民间借贷市场

  根据记者多方了解,早期的民间借贷市场并不像如今这样发达,但是却很好地帮助了一部分资金短缺的企业。近年江浙一带民营企业的高速腾飞造就了当今民间借贷市场的繁荣。

  而监管的相对滞后更导致了民间借贷市场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染上种种疾患。曾经的良好融资渠道如今却成为充斥着正规担保借贷机构与从事高利贷性质贷款发放的复杂市场,也成为让诸多资金短缺者又爱又恨,垂涎三尺却又不敢轻易触碰的梦魇。

  经过多日走访,记者了解到,在杭州这个民间借贷的重地,“较大多数担保公司都是从事正规的担保贷款工作,而一些投资公司则更多的涉及高利贷业务”。

  记者在通过对某担保公司暗访时了解到,虽然同样需要实物抵押,但是正规的担保公司与从事高利贷发放的借贷公司运作模式不尽相同。同样的实物抵押,所能贷到的钱款数目有较大出入,而实物抵押的价值评估也不同。

  在业务来源上,正规的担保公司主要以借款公司为主要考察对象,而从事短期拆借的高利贷业务的公司则主要依靠可靠人士介绍。“有可靠的人士介绍,借款会相对容易。陌生人很难从那里借到钱。”

  而在收费层面,正规的担保公司多以每月千分之三的份额收取担保费用。从事短期拆借的高利贷业务则是每日千分之三的利息,且在借款之时就已经将利息扣除。

  “这些从事短期拆借业务的投资公司,其实主要就是从事高利贷发放,利息太高。我们从来不做这种业务,但是他们的业务却发展很快,很大地影响了我们的市场。”某担保公司人员如此告诉记者。

  监管力有未逮

  从一个辅助江浙民营企业成长的工具演变成如今的鱼龙混杂、“诱惑与陷阱”并存,江浙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缺失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早前记者采访宁波市银监局时即获悉,民间借贷市场的行为并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之内,他们能做的只是规范银行的行为,而这种民间借贷的企业间行为他们并不能控制。

  昨日,记者从浙江省银监局了解到,浙江省银监局已经对本报所报道的银行信贷员工卷入民间借贷市场,并成为其重要灰色中介的事情高度重视,并表示已经于近日召开商业银行内部通报会,要求对银行信贷员工管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

  另外,对于银行信贷员工介入民间借贷市场,该受访人士还表示,这种现象应属于阶段性行为。目前国家宏观调控收缩银根,银行发放贷款额度下降较大。相信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改变,这种现象会逐渐消失。

  对于民间借贷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关系,该受访人士表示曾经有过相关规定出台,但是近年民间借贷市场发展太快,规定相对滞后,且执行过程中也有一定程度的执行不力。相信以后的监管会越来越清晰,效果也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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