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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11日 09:59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新疆督查煤矿安全事故隐患 全区煤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督查组在新疆伊犁州检查22个煤矿,共发现事故隐患478处,平均每个煤矿有21处隐患
法制网乌鲁木齐7月10日电 记者 潘从武 “今天下井看到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等这些国家强制检测设备都没有按规定进行性能测试,而且一些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如果出现事故隐患,他们很难采取对策,后果不堪设想……”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法规处处长刘振明近日在新疆伊犁州参加新疆全区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时写的一篇日记。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该局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分6个组,对新疆南北疆所有煤矿进行为期100天的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这是新疆全区近几年来在煤炭系统开展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安全督查行动。目前,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已经进入到第二阶段,而6个督查组提供的资料表明,新疆全区煤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记者看到,新疆全区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总结材料记录着一个个令人不安的画面:库尔勒市秦华煤矿、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福德煤矿井下私存炸药;自治区三建煤矿井下作业面瓦斯超限;乌鲁木齐市达坂城来玉煤矿掘进巷道违规设置吸烟室,并有大量烟头;达坂城博源煤矿北侧有一个没有任何手续的露天煤矿在开采,并形成相当大的规模;乌鲁木齐县后峡康安煤矿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采煤工艺进行回采作业等等。类似这样的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还有很多,比如,督查组在新疆伊犁州检查22个煤矿,共发现事故隐患478处,平均每个煤矿有21处隐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析认为,如此多的事故隐患,看起来是煤矿企业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其实根源还在于各地煤炭管理机制不完善,由于长期以来,行业管理部门机构不健全,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较为缺乏,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致使管理和监督职能缺位。由此造成一些煤矿制度建设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以包代管、租赁经营问题突出,疏于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防范,煤矿企业普遍养成了一种对安全生产的侥幸心理。
此次新疆全区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新疆全区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各煤矿企业产生了不小的震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领导目前已全部深入到煤矿一线解决问题,同时积极协调各地主要领导和煤炭管理部门进行整改,并对一些问题严重的矿井进行责令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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