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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

2008年06月20日 10:23 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加大对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营造安全、良好的奥运支付环境,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公安厅自2008年4月至7月,在全省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的意义、目标及重点

  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利国利民,对于促进消费、减少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开展反洗钱、扩大税基、提升国际形象、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意义重大。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商业银行、广大商户、中国银联等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奥运支付环境特别是银行卡支付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目前,奥运会已进入最关键的时刻,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环境,我们必须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形象和社会稳定的要求,营造良好的奥运支付环境。
  按照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通知精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辽宁省公安厅积极开展了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其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侦破一批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有力震慑犯罪分子;进一步健全银行卡违法犯罪防控机制;强化用卡安全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用卡意识;进一步消除银行卡支付体系存在的风险隐患,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良好的支付结算环境。其工作重点是按照"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排查银行卡支付体系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落实银行卡发行、交易、清算等环节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加大对银行卡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之间预防和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奥运项目举办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是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

  二、认真落实,有效开展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成立了"辽宁省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了《辽宁省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计划》,组织、指导辽宁省各有关单位开展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各市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也相应成立了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辖内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二)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辽宁省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于2008年5月14日联合召开了辽宁省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商业银行重点加强对银行卡申请人资格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建立严格的ATM机具安全维护机制、定期巡查和实时监控制度,加强对商户收银员在识别伪卡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提高ATM机监控设备的安装率,布放在奥运场馆周边、奥运城市重点街区的ATM机的监控设备安装率要达到100%;加强对特约商户和POS机的管理,强化特约商户风险控制,认真审核特约商户资质,防止拓展不合规、高风险商户;要求银联在确保银行卡清算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协助各业务参与方完善跨行交易风险监控和管理手段;认真查找银行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并切实做好整改,防范和化解银行卡风险隐患。

  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指导下,中国银联辽宁分公司,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了银行卡安全支付应急演练工作,达到了演练的目的和效果。

  (三)加强银行卡风险意识教育和安全用卡宣传。辽宁省整治办制定了《辽宁省"迎奥运、放心用卡、安全支付"联合宣传方案》,要求各地整治办组织做好"大型路演"和"安全用卡进社区"宣传活动,各商业银行和银联分公司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印制了安全用卡宣传资料或宣传片,通过在银行网点、ATM机布放地点和特约商户营业场所张贴和发(播)放宣传资料,全方位、多角度、经常性地开展银行卡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强化对持卡人和特约商户的安全教育,增加持卡人和商户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用卡舆论氛围。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和揭露银行卡犯罪行为,为公安机关侦破银行卡犯罪案件提供线索。

  (四)探索建立跨部门之间预防和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为了严厉打击伪卡欺诈、ATM、POS机窃取用户资金等银行卡犯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辽宁省银行卡犯罪案件态势,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起各银行机构和银联分公司与公安机关顺畅的情报信息交流和银行卡风险防范机制。商业银行积极主动将发现的具有扩散性、典型性的风险事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请其帮助甄别、侦破一批银行卡犯罪案件,并通过风险提示的方式通报给其他银行,防止同类风险在行际间扩散。同时,各地方整治办、各商业银行已向社会公布了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

  (五)认真做好督查总结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确定的工作内容,辽宁省整治办制定了《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查提纲》,目前,我们正在对各商业银行、银联分公司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在专项行动结束时,对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行动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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