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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保险手册骗社保金 北京社保诈骗第一案被公诉

2008年06月03日 10:26 文章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使用内容虚假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文件,为多人办理1992年至1997年断档的养老保险账户补填业务,骗取社会保险金。今天,制造此起社保诈骗案件的三名女子被以诈骗罪公诉到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据悉,此案也是北京市社保诈骗的第一案。

  2006年11月,被告人之一的李某从别人手中用40万元买来了北京恒金豪经贸有限公司的股权,摇身一变成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后,她在西城区社保中心开立了账户,干起了补办断档养老保险的生意。

  据了解,北京市从1992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每个月的缴费情况都由人工填写在养老保险手册上,1996年开始,才开始使用电脑进行登记,并将原来养老保险手册上手工填写的内容补录进电脑。据李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有些人因为没有及时缴纳保险等问题出现社保断档,为了补上中间这个断档,一些想补办社保的人就通过中间人或广告找到恒金豪公司,而恒金豪公司所采取的方法却是通过伪造养老保险手册,为这些人补办“断档缴费记录”。

  于某和律某两人都曾经是恒金豪公司的“客户”,为了补齐保险,两人分别向恒金豪公司缴纳了6万元和3万元的现金作为补缴养老保险的中介费用。收到钱后,李某让另一被告人找人伪造了养老保险手册,将于某和律某在1992年至1997年的“缴费记录”全部“补齐”。随后,她又让公司的员工拿着伪造的养老保险手册到了社保中心,要求补填缴费记录。根据西城社保中心的核算,这两个人本应享受的退休金每月只应有700余元,而依靠“补办”的社保登记,他们每月拿到了1610.35元和1482.47元。而他们缴的费用却没有进入社保中心的账户,而是落入了李某等人手中。利用同样的方法,恒金豪公司共为8人办理了相关的账户补填业务。

  经调查,除了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于某和律某外,还有戴某和孙某两人正在试图通过该公司骗入社保。检方指控称,李某等人未向社保部门补缴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制作虚假养老手册,以为他们补缴养老保险为由骗取两人共5万元。检方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王莉等3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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