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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04日 09:42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4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朱殿勇)从6月10日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2006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均在此次检查之列,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国家发改委检查组将对河南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价格(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直接检查。
据悉,此次重点检查政府规定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涉及药品价格、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和收费、医疗服务收费三个方面11项。
检查的对象是,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含“三资企业”);医疗机构(含对外有偿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经办机构,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
为及时发现线索,检查期间,河南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确保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畅通,做到价格举报案件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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